顾平安:政务数据治理的“五权宪法”

2023-04-06

12月23日,以“数字化共识与转型实践”为主题,由数字政务平台、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数字政务专委会、华中科技大学电子政务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2019中国国际数字政务博览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国家行政学院)党校教授、国家电子文件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顾平安在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时表示,大数据技术是国家治理的“赋能者”、变革的“诱导者”、创新的“引领者”,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法律上、制度上建立和完善政务数据的“五权”,用数据推进精准决策与服务。


顾平安教授提出政务数据的“五权”分别为:创制权、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交易权。

创制权是数据权的基础,数据的创制要“一数一源”,不能“一数多源”,要明确数据创制权的归属部门,要避免政务数据的重复采集造成的数据不一致。


数据所有权是数据权的核心,因为所有权是指对数据享有完全的支配权。政务数据的所有权不能笼统地讲属于国家所有,要界定其具体实现形式。政务数据在各部门的岛状分布是常态,但要打破数据孤岛,通过明确数据所有权来避免政务数据国有变成部门所有。

管理权实际是数据的安全问题,要解决数据安全与数据利用的平衡问题,对于二者应有清晰的界定。

数据使用权关系到数据给社会带来的是正面还是负面的作用,需要界定谁能使用、如何使用、使用后如何发布等问题。

数据交易权除了对交易行为作出界定,还涉及数据脱敏、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等问题。

顾平安教授表示,政务数据治理首先要做好数据确权,在法律和政策层面进行完善,目前这方面的工作还任重道远。而对于商业网站等社会组织形成的社会数据,则需要高度重视其中关乎国家和社会安全的重大数据,要加强监管,同时要对过度收集数据的现象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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